纵火烧车挥刀阻警办公 园丘工友不认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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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火烧车挥刀阻警办公 园丘工友不认罪

    (关丹27日讯)园丘工友涉嫌蓄意纵火烧车及挥刀阻警办公,今日在法庭面控皆不认罪,获允以45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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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法祖哈斯尼(36岁),来自马兰斯里马慕联邦土地复兴及统一局园丘。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1日晚上9时30分,在关丹甘榜巴耶布莪一间住家外,纵火烧毁轿车,导致51岁巫裔车主蒙受损失,抵触刑事法典435(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造成50令吉以上损失)条文,罪成可判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

    次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2日晚上11时45分,在关丹甘榜巴耶兰布丹一家小档位旁,挥舞巴冷刀阻挡公务员,即警方执行公务,抵触刑事法典186(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年、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所有罪名后,以目前单身及月入约2000令吉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推事努鲁法哈娜允许以4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订于下月17日过堂。

    此外,被告也被控于本月23日凌晨12时,因尿检呈阳性反应,被发现曾滥用安非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他不认罪后,获以1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订于3月18日过堂。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郭奇恩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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