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缴租 可阻开档 停车场地主有权力
(瓜拉登嘉楼19日讯)若拒绝缴还档口租金,甘榜忠小贩中心停车场地主有权禁止没有缴付租金的小贩开档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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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榜忠流动小贩公会一位不愿具名的理事受询时指出,该公会自去年8月起已失去停车场主权,已无权干预小贩们在停车场摆档的收费问题。
她说,该停车场地段于去年7月由一家公司成功招标,较后由小贩中心早晨市集的其中两名小贩,其中一名为涉及“小贩打小贩”事件的 小贩麦润玉,向该公司租下停车场,两人由8月开始鸠收档位租金。
“目前是由她们负责安排收取档位租金,目前的租金仍维持与去年8月前一样。”
她指出,麦润玉与另一名小贩共同租下停车场,她们便拥有停车场主权,即使要调涨租金,想继续在甘榜忠早晨市集营业的小贩也只能如数缴付。
她说,该公会成立多年,目的除了维持小贩权益,也希望众小贩能守望相助共同合作,让大家都能有一个固定的营业场地。
同时,另一名小贩则认为,同样是开档营业,小贩应承担同等的租金,任何人都不应获得租金优惠特权,否则对其他小贩有欠公道。
她指出,无论由前一届理事所定下的租金折扣特价,或是获得特别优待,如今亦不由得公会决定,因为停车场地主已由去年开始易手。
“如果其中一个人能付50令吉,那其他小贩也肯定都想要获得这个优惠价。”
两名甘榜忠小贩中心早市华裔女小贩,于周日上午因20令吉落差的档位租金问题,一言不和下大打出手,双方先后前往报警。
每格70令吉 一致收费
涉及“小贩打小贩”事件的麦润玉(39岁)指出,不愿缴还租金的小贩,不应再到甘榜忠早晨市集摆档。
她重申,每占用一个泊车格收取70令吉租金,是对所有小贩一致的收费,并非特别涨价或刻意刁难任何人。
她与另一名小贩联名租下停车场后,自去年8月开始收租,连同遮雨伞等费用,每个泊车格月租为70令吉,两个则130令吉,而小贩们开进停车场内的轿车所占用的位置,并无额外收费。
同时,她强调,事发时她的本意是向对方出示,可证明其拥有停车场地段主权的合约。
“当时是眼见对方撕破那份正本合终,一时情急之下欲抢救合约,绝对没有多次殴打她的头部,过程中我的脸颊和右眼下方也有被抓伤,腹部还被踢了一脚。”
她说,由去年8开始向小贩同业收取租金,向来都相安无事,由于尤秀香每年只在新年前摆档1个月,所以才于周日向她鸠收档位租金。
她于事发当天傍晚6时半,前往瓜登警区投报并验伤,伤势无恙。
尤秀香坚持缴付50令吉
“小贩打小贩”事件中受伤不适住院的涉事者尤秀香,希望可继续在甘榜忠小贩中心早市摆档,但坚持只会缴付50令吉租金。
她指出,目前仍感到轻微头晕,希望能在数日内复元,周五可重新在工贩中心摆档。
她说,缴还50令吉是维持过去原价,也是她愿意付出的档位租金,若不被允许开档,会考量迁往其他地点继续经营年饼生意。
“如果不许在早市内开档,也可以搬到其他地方,如瓜登美食园或小贩中心外的地点。”
她周日在事发后光后前往警局投报和到医院验伤,包括接受“电脑断层扫描”(CT Scan)及照X光,并且在医生建议下留院一晚,周一已出院返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