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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各县设路障 欲跨县须申请批准信
(哥打峇鲁16日讯)配合吉兰丹于今日开始落实行动管制令,警方经于午夜12时起在各县设立路障,欲跨县工作或商家必须向警方申请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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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丹州总警长沙菲恩指出,跨县通勤的受雇人士,可到附近的警察局申请批准信,该信件有效至本月26日,即管制期结束那天。
他说,商家也要提交文件以便申请跨县,这次的管制令主要是确保经济能够继续运作。
此外,警方会在路障提供紧急申请书,方便需要在紧急情况下行动的人士。
“这之前民众必须两次或三次到警局申请通行信,警方吸取上次管制令的经验,并改善作业程序,这次警方给予方便,可是条件是民众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明予警方。”
沙菲恩昨晚便前往巴西北根检查路障时,这么向媒体指出。
随着16日凌晨12时行动管制令重启,448名执法人员分别在10县的边界站岗检查,参与单位包括丹州警方、武装部队和志愿警卫员。
沙菲恩说,他深信丹州人民会严加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他也提醒公众照顾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摄影:孙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