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不遂撞死骑士案 司机不认罪 禁保外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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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车不遂撞死骑士案 司机不认罪 禁保外

    (关丹11日讯)“超车不遂撞死骑士”案;涉案华裔司机今日面对酒驾撞死人罪状时不认罪,但不获准保外,案件订于本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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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洪顺国(译音,32岁,借贷公司经理),来自关丹达士花园,今日被庭警带上关丹第一推事庭,并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内容后,向承审推事努鲁希山否认有罪。

    数名相信是被告亲友的男女,皆在庭内外守候,等待被告面控结果。

    被告事发时驾驶白色丰田轿车,迎面撞上一辆摩哆,复撞到一棵树,骑士头部重创死亡,摩哆毁坏不堪;事发路线笔直,因下雨地面湿滑,死者遗体接受新冠肺炎检测后解剖,同时被告被延扣后接受尿液及血液酒精测试。

    否认醉驾撞死人的被告洪顺国(译音,右2)不准保外后,由查案官及庭警押送离开关丹推事庭。
    否认醉驾撞死人的被告洪顺国(译音,右2)不准保外后,由查案官及庭警押送离开关丹推事庭。

    控状指被告上周六(7日)晚上约11时,在关丹飞鹅寺路往士满慕方向路段,血液及尿液酒精浓度超标下,驾驶白色丰田冠丽(Toyota Camry)轿车,以致撞死骑乘野马哈摩哆的28岁骑士莫哈末乌山(理发师,来自武吉士基劳),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4(1)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可在相同法令44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少10年或最高15年,及罚款最少5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

    主控官米查副检察司在被告不认罪后,以政府已经修改陆路交通法令加重醉驾刑罚为由,不建议被告保外。

    随后,推事接纳控方建议及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案件订于本月25日过堂,方便被告聘请律师。

    关丹5个月内发生2宗

    继关丹市今年5月尾发生首宗“逆向行驶撞死人”案后,本月初第二次发生“超车不遂撞死骑士”案件;无独有偶的是两名涉祸司机皆为华裔男子,并且同样驾驶白色丰田轿车。

    首宗案件被告张建平(42岁,鱼商),于6月1日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被控于5月25日晚上9时20分,在关丹绕道路武吉朗云路,靠近马石油油站一带,撞死当时正前往上班途中的阿南弗拉职员。一旦罪成,将面对强制性死刑。

    面控谋杀罪名后,被告不获保释,一直拘留在监狱,较后也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1)(鲁莽及危险驾驶)条文,即在相同时间及地点逆向行驶,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威胁,同样否认有罪。

    被告案发时当晚驾驶白色丰田C-HR休旅车,驶在双溪依萨往格宾单向道逆向行驶,不慎与丰田Yaris休旅车相撞,导致Yaris车主依旺加曼(41岁)毙命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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