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夷文组织入禀高庭案 挑战广告牌置放爪夷文 925下判 (有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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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4日讯)爪夷文行动组织(SEKAT)入禀高庭,挑战关丹市议会及彭州政府,强制执行商用招牌附加爪夷字案,高庭订于下月25日下判。
人权律师古那斯任提出的诉状重点,包括既然大多数人民都不明白爪夷字,强制性置放爪夷字的目的何在?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7条文,批准商业执照是地方政府的权限,不过若执法者未以任何明确理由来吊销商家执照,这个作法并不合理。”
他今日在法官结束听审后,在庭外向记者说,彭州政府及关丹市议会,强制商家在商业招牌上,附加爪夷字并不合理。
古那斯任说,彭州政府承认大多数人都不会爪夷字,那在商用招牌上置放爪夷字,到底对商家有什么好处?
“招牌的文字目的是为了让顾客明白及方便沟通,但多数人都不明白爪夷字,那置放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第一答辩人的关丹市议会代表律师王律师在答辩时说,彭州政府只是在管辖的地区,执行州内的法令,这并不违法。
在该项司法审核上被列为第一答辩人的关丹市议会,代表律师为罗斯娜及王姓律师团队,第二答辩人彭州政府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斯里山苏依布拉欣及莫哈末阿兹兰沙。
此外,大马广告制作同业公会名誉会长兼顾问吴令安受询时也不认同,彭州政府附加爪夷字在商用招牌上,作为申请更新商业执照的条件之一。
他说,这项政策已经不符合国情,也不认为彭州政府有权利,开出罚单及停止更新执照。
“身为商家,我们只是看到一个强制性的做法。”
王学仁:不获更新执照 不合理
彭亨州广告同业公会名誉顾问王学仁说,商业招牌不附加爪夷字,就不获更新商业执照,是不合理的。
“政府去年还未落实强制在商业招牌附加爪夷字前,曾有商家找我制作广告牌,并且不附加爪夷字,之后他到关丹市议会更新商业执照时,才被告知因招牌没附加爪夷字,而不获更新。”
爪夷字书法行动组织(SEKAT),在3月13日,获得由关丹高庭颁发准令,寻求司法审核州政府及关丹市议会的强制性商业招牌附加爪夷字措施。
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原订4月29日开庭听证,惟遇上行动管制令,而延至本月24日听审。
出席者还有该组织总秘书阿伦多拉沙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