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撞死人” 案 司机加控鲁莽驾驶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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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向行驶撞死人” 案 司机加控鲁莽驾驶

    被告张建平(白衣者),由警员带进高庭过堂。
    被告张建平(白衣者),由警员带进高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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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丹5日讯)“逆向行驶撞死人”案,面控谋杀罪名的华裔司机,今日加控鲁莽及危险驾驶罪,他否认有罪。

    被告张建平(42岁,鱼商),于6月1日在谋杀罪名下被控后,不获保释,一直拘留在监狱,今日身穿白色衣裤由庭警押送到关丹推事庭,面对新加控状,多名亲属友人也出庭等候消息。

    张建平被控于5月25日晚上9时20分,在关丹绕道路武吉朗云,靠近马石油油站一带逆向行驶,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威胁,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鲁莽及危险驾驶)条文。

    在此条文下,若是初犯者,罪成可判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少过5年,而且将失去持有驾驶执照的资格不少过2年。

    若第二次犯法,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少过1万或不超过2万令吉,甚至10年内不能更新驾驶执照。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并由律师 团代表莫哈末沙兹万向推事纳娃哈欣提出保释要求 。

    他说,被告愿意交出护照,定时向警方报到及佩戴电子追踪器。

    此要求获推事纳娃哈欣接纳及批准被告在此控状下,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每周星期一向警方报到。

    同时纳娃哈欣也批准此案交由高庭择日审理。

    张建平因早前被控谋杀罪名,因而不获保外,继续被拘禁。

    被告是被控于5月25日晚上9时20分,在关丹绕道路武吉朗云路,靠近马石油油站一带,撞死当时正前往上班途中的阿南弗拉职员,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罪成将面对强制性死刑。

    据案情,被告案发时当晚驾驶白色丰田C-HR轿车,驶在双溪依萨往格宾单向道逆向行驶,不慎与一辆丰田Yaris休旅车相撞,导致Yaris车主依旺加曼(41岁)当场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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