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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苛刻且收取高额费用 州政府劳勿收芭引起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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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勿4日讯)“漂白”非法芭不单只条件苛刻,巨额费用更是吓跑芭主的主因。

彭亨皇家榴梿有限公司及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彭亨州秘书局(PSK)拟联手发展劳勿县内的5357英亩的非法榴梿种植地,因向非法芭主征收巨额费用,加上合约的条件苛刻,引起强烈反弹。

根据非法芭主提供的合约显示,目前已有收成的榴梿非法芭,需要缴付每英亩6000令吉,换句话说,如果1名非法芭主拥有10英亩榴梿种植地,就必须在91日以及121日,分2次缴付6万令吉的费用。

“漂白”非法芭条件苛刻且费用不菲。 (档案照)

1名不愿具名的芭主说,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芭主还要缴付每英亩1000令吉至2000令吉的保证金,即2020713日至812日之间注册,每英亩保证金为1000令吉,至于813日至912日之间注册,每英亩保证金则为2000令吉。

他说,保证金目前是以每英亩30棵榴梿树计算,在考察实际面积过后,保证金或会作出调整,此外,芭主也需要缴付土地勘察费和律师费,费用非常庞大。


至于未有收成的榴梿种植地,则每英亩每年需缴付500令吉,此外,另一个难处就是注明每英亩的2000公斤产量,毕竟榴梿是长在树上,并非用面粉搓捏而成。”

他补充,另一个令芭主难以适从的条件,就是付款方式,因为目前的芭主都是现卖现收,最迟也是隔天就会拿到钱,可是相关财团却是每周计算,即每逢周三才付款。

部分心存不满的芭主决定通过司法讨公道。 (档案照)

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是于上月9日发文告表示,彭州政府已发放权力,让彭亨皇家榴梿有限公司及彭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彭亨州秘书局(PSK)联手协发展劳勿县内的5357英亩的非法榴梿种植地。

而劳勿土地局也于上月27日,在双溪查力一带张贴红色通告,下令非法芭主需在30天内停止种植及离开非法芭。

另外,逾百名受“收芭行动”影响的劳勿榴梿非法芭芭主,昨日也决定通过司法程序捍卫他们辛苦耕种了数十年的榴梿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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