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10万透露工程资料 PAIP经理助理面控10项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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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受贿10万透露工程资料 PAIP经理助理面控10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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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丹29日讯)彭亨州水务管理公司经理助理涉嫌受贿约10万令吉,以透露工程资料予华裔承包商,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件另订下月23日过堂。

    被告罗斯曼(40岁),面临10项控罪,他被控从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间,利用其妻子公司户头,多次接收两名李姓及郑姓华裔男子,通过网上户头转账及现金,共值10万5200令吉的贿金,透露工程资料。

    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庭表示不认罪及要求审讯,反贪会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向法官莫哈末嘉沙里建议,将保释金定为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

    被告代表律师祖其菲则向法官要求减低保释金至2万令吉,并指被告曾中风,及须每月到医院检查,及其3名子女皆在求学中。

    法官莫哈末嘉沙里在聆听双方供词后,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

    被告妻子因涉嫌与被告串谋收取贿金,面对5项控罪,周一被带上地庭面控,并以1万令吉及每月须到关丹反贪会报到。

    被告玛丽娜(45岁,律师),被控从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间,前后5次与其丈夫罗斯曼串谋,借出公司银行户头,接收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并与相同法令第16(a)(A)及第24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罪状后,否认有罪,反贪会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建议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及月须到关丹反贪会报到。

    法官莫哈末嘉沙里较后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每月须到关丹反贪会报到。

    玛丽娜(左2)及罗斯里(左3)由反贪会官员陪同下离开法庭。
    玛丽娜(左2)及罗斯里(左3)由反贪会官员陪同下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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