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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2000 土地局助理官员不认罪
(关丹23日讯)土地局助理官员涉嫌受贿2000令吉,今日被控以公职人员身分接受贿赂罪名时不认罪,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订下月2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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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弗兹兰阿都拉迪(58岁),来自而连突,是驻金马仑高原土地局助理官员,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带往关丹地庭,被控舞弊滥权罪名。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9月12日中午约12时,在金马仑高原土地局执法及监督组,以接受2000令吉贿赂金,利用身为助理官员职务便利,协助67岁华裔男子签署支持批准一段在丹那拉打的土地,兴建加油站用途。
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a)条文(接受或获得贿款),可在24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不认罪后,反贪会主控官西蒂莎拉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慕纳圭卡比尔向承审法官莫哈末嘉沙里求情时说,被告是公务员,其女也是公务员,并且将成为被告的担保人,希望能获法庭将保释金减至5000令吉。
法官嘉沙里考量双方请求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订于下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