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更换土地用途与地税上诉 延长期限 方便州民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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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更换土地用途与地税上诉 延长期限 方便州民

    (文冬2日讯)马华彭亨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何启文指出,彭亨州政府延长更换土地用途与地税上诉期限至7月31日的决定,可让“身在外地又无法越州”的彭州子民,有更多时间回到彭州,处理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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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这项决定是正确的,这显示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乐意聆听民意,以及体恤民困的精神。

    他说,随著彭州政府给予宽限之后,面对禁止越州而又担心地税暴涨的地主,可暂时松一口气,不过,他希望,他们把握机会,争取时间,处理好上述土地问题。

    何启文:大臣聆听民意。

    何启文也是马华文冬区会主席。他今日针对彭亨州土地局周一作出的上述宣布发表谈话。

    他指出,受限于行动管制令,土地局接近2个月没正常运作,以及禁止越州等限制,有些地主无法处理好相关土地问题。

    他说,他曾接获文冬,和其他县区的地主提出各种问题,其中的问题包括,地主无法回到州内,办理更换土地用途手续的问题。

    地税单上原本志明的最后期限是5月31日。

    他在州政府宣布展延缴交地税截止日期时,曾向大臣提出“一并延长土地更换用途期限”的建议,当时大臣未有作出承诺,但是事实证明,大臣聆听了各方的看法之后,作出了有利人民的上述决定。

    根据州政府颁布的土地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凡没有列明用途的店屋、住家、宗教场所、农业地和工业地等,彭亨州政府将设定最高税,这导致地税暴涨,有者甚至飙涨2000倍。

    州政府后来同意让地主办理更换土地用途手续,以便可针对地税率提出上诉,最后期限原定为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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