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1000调包毒友尿液 AADK助理认罪 罚RM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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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0日讯)以1000令吉贿金作为调包毒友尿液酬劳,国家反毒机构助理今日面控认罪,换来罚款3000令吉惩处。
被告慕哈末纳斯鲁哈菲兹(33岁)来自霹雳近打红毛丹,时任云冰国家反毒机构助理,今早由反贪会官员带领下,在关丹地庭面控,并在控方提呈违反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的交替控状下,选择认罪。
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8月30日凌晨1时至3时,在云冰格拉东伯兰道达迈路口,接受因曾滥用大麻,尿液呈阳性反应的巫裔男子,以1000令吉贿金,作为协助调包他在国家反毒机构展开的“柏丹那肃毒行动”中,尿检不过关的酬劳。
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第24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交替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时间及地点,身为国家反毒机构助理,在违反公务员行为守则之下,同意接受贿赌者的献金,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高达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被告于案发当天下午1时30分,用来源不明尿液,在办公室将原本初步检验已呈阳性反应的尿液调包,让贿赂者在后续化验的尿液呈阴性,得以洗脱滥用毒品罪名。
被告聆听控状后,选择承认交替控状,承审法官莫哈末卡查利在反贪会主控官西蒂莎哈拉副检察司建议酌情判刑后,判决被告罚款3000令吉或以坐牢3个月替代。
被告随后在家人协助下,当庭缴清罚款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