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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市非穆斯林食肆 3pm前营业须申请
(哥打峇鲁16日讯)哥打峇鲁市议员慕达兹指出,非穆斯林经营的食肆,必须向市议会提呈申请,方能在下午3时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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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州政府一直以来都是规定饮食业者在斋戒月期间,只能在下午3时开始营业,这已经是一项惯例。
他说,除了特别执照餐馆(restaurant khas)以外的食肆,除了必须提出申请之外,也要遵守不销售食物或饮料予穆斯林。
他今日移交州政府的援助品给予72名单亲妈妈后,这么向媒体指出。陪同者有市议员林光生、村长林星铭、黄燕升等人。
他说,根据最新的调整,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期间,目前只有餐营业可从早上7时营业至晚上10时,其余的业者只能营业至晚上7时。
这之前,有印裔饮食业者申诉,他们不属于特别执照餐馆,所以斋戒月期间受限于下午3时才能营业。
市议员林光生说,根据市议会的规定,华人餐馆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可以卖猪肉的,一种是有售卖碑酒的。除此之外,其他清真食肆都不归纳为“华人餐馆”类别,故必须遵守在斋戒月期间下午3时方能营业的规定。
他说,只要非穆斯林的饮食业者,严格遵守下午3时前不售卖食物或饮料给穆斯林,市议会都会放宽对待。所以业者提出放宽申请,市议会通常是不会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