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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去你的” 三名玩炮竹女子涉嫌阻差辦公被捕
(直涼15日訊)3名女子玩爆竹受阻,疑不滿而對巡警爆粗,結果涉嫌阻差辦公而被捕,可能面對7年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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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晚上8時45分,巡警路過斯里百樂花園,勸告一名女子停止玩爆竹,對方卻口出粗言回敬。
另一名女子駕著寶騰轎車路過,突向警員爆粗,怒罵“去你的”。隨后另一名女子也從住家走出,以粗言怒罵警員。
百樂警區主任曼梳副警監說,由於這3名女子態度惡劣,涉嫌阻差辦公,當場被巡警帶返警局調查,並延扣3天。
他說,這3名女子的年齡介於21歲至45歲之間,警方目前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條文(刑罰最高7年監禁或最高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
文(刑罰不超過100令吉罰款)以及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警員執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