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2974枚仿冒手表 2商家认罪罚款 1不认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关丹17日讯)涉嫌贩卖2974枚仿冒手表,3名巫裔批发商、零售商今日在商标法令下面控,其中两人认罪,另一名女业者不认罪。
3名被告分别是艾丝玛莎喜(40岁,批发商)、苏莱妮苏莱曼(43岁,批发商),及莫哈末费沙(38岁,商家),他们于今早在关丹地庭面控拥有及贩卖2974枚,市值10万4090令吉的仿冒卡西欧(CASIO)各款式手表罪名时,由彭州贸消局官员及家属陪同在侧。
3名被告皆违反2019年商标法令第100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102(1)(c)条文下面控,及可在相同法令第102(1)(ii)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每件物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
若是团体违例,一旦罪成,每件物品可被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重犯团体可判最高3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贸消局的沙苏卡哈副检察司,他在庭上向法官西阿米娜强调,政府严正看待这类盗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不但让国家蒙受诸多税务损失,更严重打击外资对大马司法公平的信任和信心。
他说,仿冒品充斥市场,不仅误导消费群,也侵犯消费者应有权利,因此涉案者应被严惩,以产生警惕效应。
据控状,首被告艾丝玛莎喜,是于本月9日下午3时,在关丹末基劳路所经营的手表批发行内,拥有1622枚,包括卡西欧(CASIO)共381枚、同品牌的BABY-G共513枚及G-SHOCK手表667枚。
被告选择不认罪,要求保外候审,获法庭允许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5月18日过堂。
次被告苏莱妮苏莱曼则承认拥有492枚卡西欧品牌的仿冒手表,分别是40枚卡西欧、同品牌的BABY-G共30枚,及G-SHOCK共422枚,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或以坐牢12个月替代。
她选择当庭认罪,并在求情时指丈夫是外籍人士,所有生意都是由她打理,在向供应商取货时,没被告知有关价值约2万令吉的货品是违法的。
“如今大部分资金都押在该批货上,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判于最低罚款,并承诺不再重犯。”
唯一男被告莫哈末费沙承认公然贩卖860枚仿冒卡西欧手表,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坐牢10个月替代。
他当庭认罪后求情,指育有残障孩子需要开刀医药费和年迈母亲待养,加上货品遭充公,资金无法取回,如今只能依赖店中的货品苦撑店面。
他说,此事也对其生意及信誉造成打击,加上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使市场深受影响,希望可获法庭轻判。
苏莱妮及费沙在退庭后,皆已缴付罚款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