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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提款卡借贷成钱驴 女小贩认罪罚3000
(关丹10日讯)女小贩为改善生意,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并交出银行提款卡作为借贷抵押条件,结果成了诈骗集团钱驴,她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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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莲娜阿末法迪利(30岁,椰浆饭小贩),来自雪州巴生,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
据控状,她在联昌银行开设的户头,于2018年7月2日至同月17日早上9时55分之间,接受一名巫裔男子总额1万8649令吉29仙的汇款,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4(不诚实或欺诈移去或隐瞒财产)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丈夫陪同出庭面控的被告,选择当庭认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罗喜查协助向法庭求情。
罗喜查说,被告为了所经营的椰浆饭生意,而向私人放贷公司贷款,其中贷款条件是交出银行提款卡,被告没料到银行户头会被滥用作为诈财“工具”。
她说,女被告获悉银行户头涉及骗案后,感到意外和后悔,同时也了解所犯过失令他人蒙受亏损,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主控官阿蒂卡副检察司向推事纳娃哈欣建议给予酌情判刑,以让被告及大众清楚知道,银行户头是属于个人资产及应小心保管。
纳娃哈欣在考量双方建议后,判决被告罪名成立,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
女被告丈夫闻判后,随后也代妻缴付罚款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