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权换27万3650酬劳 前副经理被控11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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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权换27万3650酬劳 前副经理被控11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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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丹19日讯)彭亨州水务管理公司前生产管理副经理涉嫌滥权,将总额逾376万令吉的工程交给华裔承包商,换取27万3650令吉酬劳,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11项控状时不认罪。

    被告嘉马纳西马末(63岁)来自关丹马哥打伯迈,今日由律师拿督赛阿兹曼及家人陪同,在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押送下,到关丹地庭面控。

    控状指他于2015年12月5日至2017年10月26日期间,总共11次透过安联银行及马来亚银行关丹分行的户头,接收郑姓承包商,分别9次现款转账总额12万3650令吉,及两张总志银15万令吉的贿金,作为该公司换取2014年大水灾自来水管维修工程酬劳。

    该项工程总值376万4590令吉,贿款主要是让承包公司在无须经过竞标方式下,直接获得工程。

    被告的上述举动,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16(a)(A)条文,可在24(1)条文下治罪。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不少过贿款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嘉马纳西马末(左2)穿上风衣及戴上口罩,遮掩脸部,在反贪会官员及妻子陪同下,离开法庭。
    被告嘉马纳西马末(左2)穿上风衣及戴上口罩,遮掩脸部,在反贪会官员及妻子陪同下,离开法庭。

    被告向法庭否认有罪,反贪会主控官万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保释金为15万令吉,及要求被告交出国际护照,和每月首周需向彭亨反贪会报到。

    赛阿兹曼则要求减低保释款额至8万令吉,并指被告患有心脏病,并已退休,与妻育有2名孩子,妻子是家庭主妇。

    他说,被告昨日得悉今日被控后,全家在短时间内仅筹得6万令吉,供保释用途,而被告从被扣查至面控期间,都对调查工作充分配合,希望法庭考量这些因素,减低保释款额。

    双方在庭上协调后,法官莫哈末嘉沙里最终同意将保释款额定为8万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须遵守附加保外条件,此案订于5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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