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须有爪夷字措施 县长否认延后执法
(劳勿30日讯)彭亨州商店招牌须有爪夷字的措施2天后落实,坊间传闻劳勿县议会将延后展开执法行动?劳勿县议会主席拿督沙希今日接受本报电访时,否认有关延后执法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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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称县议会执法组将从周三开始展开执法行动,取缔未遵守相关条例的商店。
他强调,政府已给予足够的时间让商家在招牌加上爪夷字,因此,1月1日开始,未在招牌贴上爪夷字的商家,可被罚款250令吉,商家有必要争取时间,在期限来临前完成。
另一方面,记者今日前往劳勿市区视察时,发现逾一半商店招牌已贴上爪夷字,其余的商店招牌则尚未有爪夷字,当中主要原因相信与国人独有的“最后一分钟”毛病有关。
劳勿万里广告社东主顾振忠受询时说,订单是从本月中开始快速增加,因此,目前所有员工正处于赶工阶段,以期在措施落实前,尽快为客户的招牌加上爪夷字。
他说,虽然招牌上的爪夷字,是通过权威网站获取,但下载相关爪夷字后,还需要用爪夷字典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才呈上县议会审核,最后才贴在招牌上。
“招牌已有爪夷字的商家,必定要确保申请信上有劳勿县议会的盖章,此外,商家也应尽快惟招牌贴上爪夷字,以避免遭到罚款。”
现任国家元首兼彭亨州苏丹阿都拉陛下曾喻令,在州内积极推广爪夷文的使用,彭亨州行政议会随后也通过相关强制性措施,即在所有商业类型店铺的招牌全面采用双语,或最少须加上Al-Taibah型的爪夷文,以强化并贯彻使用爪夷文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