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承认逃跑罪 官员判入狱半年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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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口承认逃跑罪 官员判入狱半年

    (关丹17日讯)35岁农业局官员因嗜毒及拥毒被扣捕,上月底从关丹警察扣留室逃脱3天后,今日过堂时改口认罪,被判入狱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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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沙鲁依迈诺丁,来自关丹北根路英特拉森布那住宅区,最后住址是关丹双溪依萨。

    他今早在4名便衣警察及两名庭警押送下,在关丹第一推事庭过堂时改口认罪。

    由于被告有逃跑企图和行为带有侵略性,在进入犯人栏时,获法庭允许不解手铐,并在完成宣判后,被6名便衣警员及庭警直接从法庭内部通道,押返法庭扣留室,以便送往柏努监狱。

    原本代表被告的律师莫哈末凯鲁因被告行为具侵略性,拒绝再为被告辩护,于是被告今日临时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查哈利协助下,改口认罪,及向法庭提出减刑求情。

    阿查哈利说,被告因毒品罪被扣押在警察集中扣留中心时,因发现扣留中心大门没上锁,于是趁机溜走,并于3天后被警方逮捕归案。

    阿查哈利说,希望法庭基于被告改口认罪,给予宽恕和改过自新机会,让被告罚款了案。

    但是,主控官阿蒂卡副检察司要求法庭采纳被告逃跑的行为,除了导致关丹警方约50名警官及警员被问话助查,被告也于本月初面控后,曾有企图逃跑的举动,可见被告是具侵略性逃犯,应给予严惩。

    推事纳娃哈欣考量案情后,判决被告入狱6个月,服刑期从11月30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莫哈末沙鲁改口承认从警察集中扣留中心逃跑罪,被判坐牢6个月。(档案照)
    被告莫哈末沙鲁改口承认从警察集中扣留中心逃跑罪,被判坐牢6个月。(档案照)

    被告莫哈末沙鲁依迈诺丁于11月28日早上7时,在关丹英迪拉马哥打市镇警察集中扣留中心,通过扣留中心正门逃跑,抵触刑事法典224(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的合法拘留)。

    一旦罪成,被告可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沙鲁上月也连同小妾依凡法汉娜(26岁,护士),被控嗜毒罪名,即11月30日下午3时在关丹警局肃毒组,被发现曾滥用安非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可在15(1)条文下判刑,及与38B条文同读。

    当时,推事纳娃哈欣批准依凡法汉娜以2000令吉保外,案件订于明年2月4日过堂。

    此外,莫哈末沙鲁也面对另两项嗜毒拥毒罪,即于11月24日的早上10时在关丹双溪依萨住家,拥有0.9克含安非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罪成可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第4项控状指沙鲁于11月24日下午1时,在关丹警区肃毒组毒接受尿检时不过关,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可在15(1)条文下判刑,及与38B条文同读。

    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不少过2年或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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