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用公款控失信罪 女促销员 不认罪保外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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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盗用公款控失信罪 女促销员 不认罪保外

    (关丹10日讯)华裔女促销员涉嫌盗用公款1123令吉,作为个人用途,今日被控4项失信罪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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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陈晴薇(译音,39岁),来自关丹甘榜爪哇,今日在关丹第4地庭面控4项失信公款罪状后,选择不认罪。

    首控状指她于去年3月7日,在关丹英迪拉哥打市镇任职的公司,挪用400令吉公款作为个人用途。

    第2控状指她于去年3月13日在相同地点,并没将顾客缴付的93令吉49仙公款归还公司,并挪用为个人用途。

    第3控状指她于去年3月27日在相同地点,将顾客缴付的329令吉77仙挪为自用,

    第4控状指她于2017年11月22日,在相同地点,将顾客缴付的300令吉货款,挪为自用。

    上述案件皆已抵触刑事法典408(失信)条文,一旦罪成,每项罪行可判坐牢最少1年及不超过14年,及鞭笞及罚款。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向法官表示不认罪,并指目前在一所餐馆担任助理,收入仅1000令吉,而且还得抚养3名年幼子女,希望能获法庭通融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法官西蒂阿米娜考量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并订明年1月14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苏海达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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