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毁家具 恐吓 出手伤母 不孝子控3罪不获保外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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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砸毁家具 恐吓 出手伤母 不孝子控3罪不获保外

    (关丹4日讯)失业青年为阻扰母亲外出,不但发出夺命恐吓,也蓄意以锯子致伤后者及摧毁家具,今日被提控3项罪行时,也不获批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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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哈末利祖恩哈菲斯(22岁)来自关丹武吉谷土展区,他今早在关丹第4地庭面对3项罪名提控,即伤人、恐惧及刑事毁坏。

    被告聆听3项控状后,因控方不建议给予保外,将继续被拘押在柏奴监狱,直至3案司法审理完成为止。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日约早上10时30分,在住家内蓄意使用一把锯子,致伤41岁母亲(书记),以致后者头部受伤。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以武器致伤)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次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对母亲作出言语恐吓,表示“受害者今日如果出门,我就会杀了你”。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罪成者可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蓄意使用锯子砸毁衣橱镜子、一个碗架、洗衣机盖和一台电视机,造成受害者蒙受2500令吉财物损失。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5年或最少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苏海达副检察司基于被告与受害者是至亲关系,加上同住一屋檐下,向法官西蒂阿米娜建议不允许被告保外,以保护受害者,尤其是被告行为已属凶悍。

    同时也避免受害者在案件进行司法审理期间,受到被告骚扰。

    西蒂阿米娜在衡量案情后,批准控方申请,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至本月3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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