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徒先汇小钱取信 女子借3万 被骗4万
(关丹9日讯)骗徒出新招诱引受害者,开口索取费用同时,还先汇出小钱取信予猎物,华裔女子为3万令吉贷款,反被骗约4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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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州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哈末华兹警监在文告说,此案女事主是来自劳勿的27岁商店助理,她于本月1日至7日之间,陷入贷款骗局,结果被骗走4万380令吉。
他说,女事主于本月1日中午12时,在工作的店中,接到“东尼”招揽个人贷款优惠的来电,交谈之下,女事主同意申请3万令吉贷款并被要求支付抵押金。
“女事主于次日即2日早上10时44分,将1500令吉抵押金汇入东尼指定银行户头,再于本月4日被要求支付4380令吉的保险费。”
华兹说,骗徒相信是为了取信于女事主,于4日傍晚7时将2500令吉汇入女事主户头,让女事主对成功取得贷款一事,深信不疑。
“结果,女事主于5日及6日期间,被要求支付1300令吉及1万令吉的费用,女事主依指照办,之后又发现户头再被汇入2000令吉。”
他继说,于7日东尼再向女事主提出要求,支付1万令吉,女事主也满足骗徒要求,惟于同日下午2时30分,当东尼再次要事主汇款2万令吉,女事主决定提出欲中断贷款申请。
“在两人互相汇款过程中,女事主共支付5万5880令吉,却只成功取回1万5500令吉。”
他说,此案今已在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