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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提母亲存款1万500 不孝子认罪判监2年
(关丹5日讯)不孝子突改变初衷,承认6项盗提母亲银行户头存款1万500令吉,被法庭宣判即起入狱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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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万阿米鲁纳英(30岁,无业),来自关丹英迪拉马哥打市镇,曾于今年6月19日在母亲大义灭亲下,被捕及面控盗提罪名,不认罪后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被告分别被控于去年11月4日早上9时20分、11月24日晚上11时04分、12月2日早上7时42分、12月13日清晨6时33分、12月25日早上8时23分及今年1月1日傍晚6时58分,6次在该市镇人民银行出纳机,在59岁母亲嘉米拉阿都加烈不知情下,利用后者银行提款卡,盗提总额1万500令吉的储蓄。
此行为抵触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4(1)条文,可在4(3)条文判刑。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1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选择认罪后,要求减低刑罚,声称家有妻女待照料,法官西蒂阿米娜判决被告入狱24个月,刑期从下判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