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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私会党文身 男子认罪罚4000
(关丹24日讯)公司主管承认拥有私会党文身,被判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坐牢6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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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印裔男子科斯南(39岁)来自关丹灿丽园,他今日在关丹第二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0日早上11时30分,在关丹阿益布爹警局前,被发现身上有“36党”(GENG 36)黑帮文身。
此举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拥有私会党文身图案),一旦被控罪成,可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被告认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代律拉喜查代为求情时指出,目前仍单身的被告,是在新加坡一家公司担任主管,日前放假返国探亲时被捕。
她说,拥有正当职业的被告选择认罪,希望获法庭给予轻判,做为教训。
推事诺迪雅娜考量后,判处被告罪名成立,罚款4000令吉或以坐牢6个月代替。
被告随后在亲人协助下,当庭缴清罚款了案。
此案主控官为万阿芝琳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