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21包私烟认罪 青年被判监6个月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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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21包私烟认罪 青年被判监6个月

    慕哈末依查菲(左)因拥有私烟,被判罪名成立,换来坐牢6个月牢刑的教训。
    慕哈末依查菲(左)因拥有私烟,被判罪名成立,换来坐牢6个月牢刑的教训。

    (关丹17日讯)21包走私香烟代价不轻!一名巫裔青年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时,承认拥有走私香烟,被判入狱6个月兼缴付84令吉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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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哈末依查菲(36岁,普通员工),来自关丹市甘榜登雅,今早在家属陪同下,由关税局官员押往关丹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于4月28日晚上9时,在关丹市体育馆路,被展开扫荡走私香烟行动的关税局执法官员截查,并从其所携带的袋子内,搜出21包20枝装的走私香烟。

    该批走私香烟不仅市值48令吉60仙,同时在1967年关税法令,涉及逃税金额共84令吉,因此,被告已抵触上述法令第135(1)(d)条文,并可在第135(1)(v)(aa)条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法令下,被告可面对罚款不少于10倍物品价格即486令吉或1 0万令吉,或最高20倍物品价格即972令吉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或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选择认罪后,由代表律师莫哈末赛夫向推事努鲁纳英求情,希望以监刑替代罚款。

    赛夫说,被告只是一名普通员工,收入约950令吉,需供养双亲、妻子及4名孩儿,无能力支付任何罚款,所以只能选择坐牢。

    “被告所拥有的私烟目的是供自己吸食,并非用于买卖,希望法庭能将此点纳入判刑考量。”

    关税局主控官凯鲁丁副检察司说,被告虽没前科,但在被逮捕时,曾一度企图逃跑及与执法官员发生股体冲突,基于公共利益,希望法庭能依法判刑。

    努鲁纳英在考量双方要求后,判决被告即日起坐牢6个月,同时需缴付84令吉的税金予政府或以坐牢2天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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