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与矿物局“禁驶”纠纷 副部长派机要秘书灭火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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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资与矿物局“禁驶”纠纷 副部长派机要秘书灭火

    公正党英迪拉马哥打区部副主席哈达(左起)、李健聪、钟绍安及行动党英迪拉马哥打区部主席李真光,周一召开记者会,解说中资厂商与官员的纠纷事件。

    (关丹5日讯)彭亨州地质与矿物局展开的检查行动,引发受聘中资公司的百名罗厘司机不满;中资企业向中国驻马大使馆投诉,水源、土地与天然资源部副部长东姑祖布里速派机要秘书处理,以免影响两国关系,同时确保不会吓跑外资,以达致双赢局面。

    公正党士满慕区州议员李健聪连同副部长机要秘书钟绍安,今日在其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李健聪指出,事件发生在7月30日,彭亨州地质与矿物局6名官员当天在关丹港口展开检查罗厘行动,发现从港口运载原料至关丹马中产业园的一间中资工厂罗厘,并没有付出每趟5令吉的“标记”费。

    他说,由于30日及31日皆是公假,售卖“标记”的柜台未开启,司机无法买到标记,官员竟下令罗厘禁驶。

    “相关中资代表及关丹港口代表皆表示,不曾听闻‘标记’费事件 ,官员则表明一早已通知厂商。”

    他说,根据1994年矿物法令,中央政府有权征收“标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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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绍安指出,罗厘无法及时把原料送到中资工厂,影响作业,每日损失可达2000万令吉。有关中资代表于是向中国驻马大使馆投诉。

    他说,如今,该中资的罗厘每趟需付5令吉“标记”费,一天约130 趟,中央政府每年可收取360万令吉的费用。

    “我们今日会见了彭亨州地质与矿物局主任等各涉及方,前者答应将针对官员禁驶罗厘事件展开内部调查,因官员无权下令禁驶,同时答应在展开任何检查行动时,会根据标准作业程序行事。”

    此外,他也促请厂商必须遵守我国法律。

    “此事已解决,并达到双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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