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奸未成年少女 男店员 不认罪保外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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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强奸未成年少女 男店员 不认罪保外

    (关丹14日讯)27岁店员涉嫌与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今日在关丹地庭被控强奸罪时不认罪,获法官允准以8000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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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阿斯罗阿米占(27岁)来自登州龙运,控状指他于4月8日凌晨4时,在关丹武吉乌美路一栋商店3楼的36号客房,强奸现年15岁又4个月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376条文。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向地庭法官西蒂阿米娜表示不认罪,指收入有限,希望能获法庭通融,减低保释款额。

    法官经过考量,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订于下月18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哈雅蒂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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