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海岸头条】商民:不满仓促实行 3个月期限 强人所难
(关丹17日讯)继关丹市8月起,商用广告招牌一律须加上爪夷文字,引起广大商民震惊,纷指3个月期限太短,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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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市议会昨日正式发出公告,宣布全市商用广告招牌,一律得在8月1日前,换上具有符合规格的爪夷文字,否则违规者将受对付,
在官方证实推行及立下期限后,本埠商家及广告业者纷对此事过于仓促实行,感到不满。
各行业者受询时认为,换招牌是个大工程,不仅是3个月的期限仓促,就连市议会至目前仍未提供明确指南,让广告业者无从下手。
他们认为,爪夷文是个冷门语言,并非所有马来友族也熟悉此文字,连运用网上翻译软体,不敢确定所获文字是否正确。
他们也不满,市议会在常月会议通过落实爪夷文字政策后,为何延至一个月后方宣布及通知相关业者。
“商用爪夷文字体(Al-Taibah)及政府机构采用的Al-Jazeera字体的分别何在,也是另一个疑问。”
商家们也认为,有些商店因商业性质并不适合置入爪夷字,包括一些对穆斯林而言,是属于敏感的,市议会理应有此方面的敏感度,豁免这些不合适行业,以示互相尊重。
关丹市议会公关诺卡玛华蒂披露,该会有信心在3个月内,更新广告招牌或贴上爪夷文字,是足够的,若本埠广告业者无法应付过多订单,商家可向外州广告商求助。
她提醒商民,任何有申请商用广告招牌的商家、社团组织、宗教单位团体等,都必须遵守此新政策,无一例外。
她也解释,爪夷文字主要是单字拼音,就如英文字母,每个字有单一发音,再组成一组文字,如:书(Buku)就含有4个爪夷文发音。
“只要知晓爪夷文字的人士,将词组翻译成爪夷文不是难事。”
她说,任何疑问,可联络关丹市议会公关部,电话09-5121555或5121666,或浏览官方网站www.mpk.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