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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市议会宣布 商用广告招牌8月起 一律须加上爪夷文字
(关丹16日讯)关丹市议会正式宣布,商用广告招牌8月起,一律须加上爪夷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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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公关诺卡玛华蒂今午发文告透露,市议会在上月1日的常月会议已通过上述指示,并定于8月落实,违规者将受被对付。
她说,广告招牌上的商用爪夷文字体(Al-Taibah)必须与国文字体相同尺吋,置放在国文字体上方;至于其他语文广告牌的爪夷文字体,则置放在外文下方。
“商家可通过国家语文局,查询爪夷文的规格。”
诺卡玛华蒂也说,所有新申请的商业广告牌均需加入爪夷文,至于政府机构则采用Al-Jazeera字体。
任何询问,可联络关丹市议会公关部,电话09-5121555或5121666,或浏览官方网站www.mpk.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