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興:讓關中生考統考 “為華教 別再上訴”

(關丹16日訊)關丹中華中學董事長丹斯里方天興,籲請挑戰董總批准關中生報考統考的家長,不再通過司法途徑,挑戰其合法性。
他希望有關家長停止挑戰此事,以維持董總或獨中工委會主辦統考的自主權。對熱愛華教者和關中而言,關中學生參與統考的利益和權利,不應受到挑戰和破壞。
“上訴庭明天聆審3獨中生家長,挑戰董總批准關中生報考統考案,校方希望最終取得維持之前高庭宣判,以有利於華教的長遠發展。”
方天興也是華總總會長兼彭亨州華團聯合會會長。他今午在此間,出席彭亨華團慶祝第34周年會聯席會議後,受詢時如是說。
他說,關中董事部和許多華教團體,包括董總、教總、林連玉基金會和聯署華團等,都分別公開呼籲有關家長放棄上訴,甚至通過管道接觸有關家長,但對方不為所動,讓人遺憾。
“關中自2012年獲批文,2015年獲批准參與統考,迄今連續參與3屆統考,加上今年報考初中和高中者,總人數近600名。”
方天興說,關中希望此案最終圓滿化解,以維持高庭之前的有利判例。
方天興說,吉隆坡高庭針對關中生報考統考合法性,判詞5大重點指關中統考應該繼續受到維持與維護,包括教育部批准設立關中時,清楚意識及被告知,除了教育部規定的國家課程綱要,關中將以董總規定的獨中課程綱要教學,同時關中生也會報考統考。
“其他要點,如教育部被告知關中設有獨中課程綱要教學時,已排除反對董總開放統考給關中,或將採取行動對付董總或關中的可能性,在來往書信中,教育部也清楚表明‘不反對’關中生,參與統考。”
方天興說,關中雖不在60所獨中行列,但董總在開放統考給關中時,沒有必要預先取得考試局總監的書面同意,綜合上述原因,1996年教育法令69(1)條文,並未束縛或剝奪教育部批准任何不在60所獨中名單(或關中)學生,參加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