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私家車載商業貨品 小心中罰單!
(关丹1日讯)司机使用私家车载货中罚单事件频频发生,令平时习惯性用车载货的民众担心不已,因每张罚单罚款额最高可达1万令吉!
民众为了方便,一般都会用私家车,尤其是货卡(HILUX)、四驱车或客货车运载小件物品,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惟关丹最近屡次传出有司机用私家车载货,而遭罚1000至1200令吉不等的罚款,引起民众关注。
关丹大街联利海产少东郑维汉说,他于3月19日,用客货车载着10余包咸鱼到士满慕一家运输公司,准备运送至外州,但在路经交警所设的路障时,因车上载货而遭开罚单。
他说,尽管他以门市为主,但偶尔也会出外送货,过去多年都不曾被截停或中罚单,此为头一遭,令他错愕。
“客货车里放10余箱咸鱼,并不属超载,但执法人员指我是用私家客货车送货,属违法行为。”
他说,当时还有约4至5位轿车司机,也面对同样情况,遭交警开罚单。
他说,罚单里注明他违反车辆执照(LKM)条例,并指示他须于下月上庭,若认罪,将交由推事决定罚款数额。
他今午在关丹国会议员特助许殷瑜,及士满慕区州议员特助陈俊广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投诉。
他也说,曾有顾客投诉,在新年期间因货卡上载了数箱年柑及汽水,也同样遭开罚单。
另一方面,许殷瑜说,近日已接获许多民众的投诉,冀执法单位能尽快针对此事,向民众讲解交通条规,避免再有民众无辜中罚单。
“当局应解释,是否私家车就不能载货或放货,若是如此,那为何市内有不少小贩能进行‘汽车销售’,在车上卖东西?”
他说,关丹警区主任莫哈末诺助理总监曾指会针对此事,与民进行对话会,但至今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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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交警组主任卡马鲁说,许多业者滥用私家货卡(HILUX)进行商业用途,因此执法人员确实有权开罚单。
“若是运载自己的小型货物,执法人员会通情达理,但一般上,司机总会有诸多藉口。”
他说,若要将交通工具用于商业用途,須申请车辆执照(LKM),否则就只能承载客人。
另一方面,彭州陆路交通局副局长张官润则说,司机在使用货卡载小型物件时,应确保货物妥善捆绑或用帆布遮盖。
“这是确保不会危害到其他道路使用者。”
此外,陈俊广认为,民众买车是为了方便,除了载人,偶尔也会要载货物,当局应通融,毕竟罚单从1000令吉起跳,对民众而言是种负担。
如今大家都对执法单位的“私家车”定义,感到混淆,也不知什么可载,什么不可载,希望警方能尽快向民众讲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