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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5失信罪涉32万 房地产经理 不认罪
(关丹1日讯)房地产投资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被控5项涉款32万令吉的失信罪,他否认有罪。
被告阿末罗斯迪(50岁)今日被控上庭,他在通译员读出所有控状后,向地庭法官莫哈末嘉查里否认有罪。他被控于2014年9月8日及2016年3月21日,在任职公司办公室和联昌国际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被告被指失信5次,每次交易介于20万令吉至30万令吉。
被告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及鞭笞,以及罚款。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阿末阿哈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巴斯田说,其当事人给予反贪会充分合作,并承诺审讯期间都会出庭,因此要求减低保释金。
“被告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妻子没有工作,两名孩子是患有自闭症的特殊儿童。”
他说,被告只付得起不超过5万令吉的保释金。他要求法庭谕令合理的保释金,我的当事人可以交出护照。
莫哈末嘉查里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此案订3月6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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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徐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