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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辱警罚款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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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辱警罚款1100

(关丹19日讯)印裔青年被控侮辱警员及阻扰公务员执行职务,今日认罪后,被判罚款1100令吉。

被告布威仁马哈玛尼(26岁,喷漆员),来自关丹实达利,今日在关丹第一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7日凌晨3时10分,在关丹哈兹阿末路被警方截查时,拒绝让警员莫哈末费佐扣上手铐,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即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个月,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时间与地点,使用粗俗字眼侮辱该名警员,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14(作出不雅行为)条文,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向承审推事努鲁娜英认罪,并承诺不重犯,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此案主控官为卡蒂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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