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会青年团 一致通过修改5项团章
(关丹2日讯)马来西亚广东会馆联合会青年团第19届理事会一致通过修改5项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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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青年团今日在关丹召开代表大会,有关修改的团章:
(1)广联会青年团理事会之职权:有权决定3000令吉以下之开销,如超过3000令吉须征得广联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修改为广联会青年团理事会之职权:有权决定5000令吉或以下之开销,须征得广联会常务
委员会批准。
(2)广联会青年团常务委理事会之职权:有权决定1000令吉以下开销。修改为广联会青年团常务委理事会之职权:有权决定3000令吉或以下开销。
(3)团长之职权:有权决定500令吉以下之开销。修改为团长之职权:有权决定1000令吉或以下之开销。
(4)各股股长之职权:财政:(B)有权经常保存广联会青年团200以下之款项,以备日常支用。
修改为各股股长之职权:财政:(B)有权经常保存广联会青年团1000令吉或以下之款项,以备日常支用。
(5)增设团章第6章:凡中选单位广青属团首席代表担任广联青任何股长职务,期间单位广青属团要求更换原任首席代表,该单位属团担任之股长职务将自动悬空,并交由理事会在60天以内议决该单位属团提呈新的首席代表之职位。
同时,大会也一致通过临时提案,即呼吁政府给予附属青年团合理的拨款。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广东会馆青年团总团长杨居駩在会上致词时,感激大家出席大马广东会馆联合会青年团第19届全国团员代表大会。
他说,广联青两年前在登州举行大会修改章程后,把任期2年一届改为3年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