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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结伙行劫罪成,兩巫青监8年鞭3下
(关丹15日讯)两名巫裔青年被控持械结伙行劫,经审讯后,法庭判决他们罪成,每人各被判监禁8年及鞭笞3下。
两名被告慕哈末苏克力(24岁,厂工)及慕哈末阿立夫(21岁,无业)被控与另两名同伴,于2017年9月9日,晚上10时,在甘榜爪哇一间宿舍内,结伙行劫两名罗兴亚男难民,劫走400令吉现款、一部市值500令吉的手机等,造成受害者损失超过千令吉。
被告们干案时,更手持一柄巴冷刀、一枝木棍,这可致死或致伤事主。被告们触犯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0年及鞭笞。
4名被告于2017年10月被控上关丹地庭,4人皆不认罪,随后,其中两名被告于今年4月审讯时认罪,一人被判监禁7年及鞭3下,另一人因未成年,被判入感化院3年。
慕哈末苏克力及慕哈末阿立夫坚决不认罪,经过法庭审讯,并传召了9名证人后,法庭今日宣判两人罪名成立。
两名被告代表律师峇鲁再曼要求法庭暂缓执行刑罚,遭主控官诺哈雅迪副检察司反对,法官西蒂阿米娜较后谕令代表律师向法庭提出书面请求。
较早前,诺哈雅迪也说,被告所犯是重罪,应该重罚,给予社会一个警愓,加上两名被告年纪尚轻,重罚能让他们清醒,被释放后,不会受到损友影响,又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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