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撞警車面對2控狀 司機僅承認危險駕駛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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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男撞警車面對2控狀 司機僅承認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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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丹30日訊)2男子疑為逃避警方截查車輛,猛撞警車及損壞政府公物罪名,今日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獲准每人以各罪名4000令吉保釋。

    涉案司機阿米卡馬魯莫哈末(21歲,無業),今早率先在危險駕駛罪名下,被控上交通法庭時當庭認罪,由推事莎麗花魯努海達判決判罪款5000令吉或坐牢1個月替代。

    阿米卡馬魯莫哈末被控于本月24日下午4時30分,在關丹武吉士東閣及斯里德倫敦路之間的丹那布爹路、關丹繞道路及格賓路上,逆道駕駛一輛轎車,對其他公路使用者構成性命危險,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魯莽駕駛),罪成者可被監禁最多5年,罰款至少5000令吉、最高1萬5000令吉,駕照可被吊銷至少2年。

    他隨后連同第2被告莫哈末哈米占(35歲,勞工),被押上關丹第一推事庭面控2罪。兩人被控于本月24日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之間,在關丹市丹那布爹路巨人霸市前路段、關丹繞道路至關丹雙溪卡浪路段,屢次以車輛撞擊巡邏警車,抵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法),一旦罪成將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者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2人于上述時間地點,蓄意撞毀巡邏警車,造成警車左側車門及防撞桿嚴重損壞,抵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少1年或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推事努魯納英允許被告們,以每項罪名4000令吉保外,案件展延至下月1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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