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員被控收賄 獲准各以5000令吉保外(內附視頻)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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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警員被控收賄 獲准各以5000令吉保外(內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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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丹15日訊)兩名警階分別為一巡伍長及伍長的巫裔警員,今日被控兩項收取4000令吉賄款的貪污罪,兩人不認罪,法庭允許他們各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

    兩名被告沙菲卡利旦(26歲)及慕哈末諾利占(32歲),今日被控上關丹地庭,兩人皆住在瓜拉立卑。他們被控于2016年9月23日,晚上約10時,在可初土展區路,朝立卑市,靠近彭亨俱樂部路口處,身為公務員,即在瓜拉立卑警局服務,警階各別為一巡伍長及伍長,卻收取一名華裔男子給予的3000令吉賄款,以不向對方及對方同僚採取法律行動,對方及同僚藏有私煙。

    兩名被告也被控于2016年9月24日,晚上10時30分,在瓜拉立卑的光亮花園一間餐館內,收取同一名事主1000令吉的賄款。


    (攝影:何月雲)

    兩名被告觸犯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被宣讀,及在第24條文下被判決。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款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此案由莫哈末凱魯哈茲曼副檢察司主控,他建議法庭讓每名被告,各以2萬令吉保外,同時需交出護照。

    “這筆保釋金是依據被告們所收下的賄款而定。”

    兩名被告代表律師賽夫指出,首被告淨月入為900令吉,需負擔父母生活費,次被告淨月入1100令吉,需負擔妻子及3名孩子生活費,因此,懇請法庭減少保釋金。

    承審法官莫哈末卡查里最終允許每位被告,各以5000令吉保外。

    此案訂于9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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