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福建會館按章行事 斥被開除會員搞破壞
(瓜拉登嘉樓13日訊)登嘉樓福建會館強調,所採取的一切行動皆按章行事,並指被開除會員籍的13名會員對會館造成太多破壞。
該會館總務賴奕豪發表文告指出,該會館于今年5月25日召開的本年度會員大會,是以合法方式進行,出售和安樓的決議也獲得多數票通過。
他說,該會館建議被終止會員籍的(13名)前會員,根據章程所賦予的權利,在下一屆年度會員大會上申請恢復會員資格,並尊重社團註冊局承認現任領導的決定。
他指出,身為該會館理事,必須根據章程履行職責,盡管必須面對許多擁有個人議程的會員,但也應本著良心意識及責任以會館利益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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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嘉樓福建會館文告內容
本會于2018年8月5日收到社團註冊局(ROS)的來函,確認本理事會的合法地位,及採取的一切行動並有根據會館的章程。
1.本會的2018年5月25日會員大會,是以合法的方式進行,出售和安樓的決議是獲得多數票通過。
2.所留下的理事有權開除玷污會館聲譽的13名會員。
根據第21.1條文採取的紀律處分,理事會經調查后可以警告或驅逐任何犯下任何罪行的會員,包括名譽會員(b)誹謗會館的聲譽以及阻礙會館的發展。
3.13人辭職后,理事會剩餘11人,在第13條文下仍然掌握會館的權力和義務,在任何有關章程和規則的爭議,理事會有權作出最終決定。
第13條文:本章程如發生任何之間問題時,則以理事會所決定之闡釋為最終決定;除非會員大會會議決取消該闡釋。
4.被開除的13名前會員給會館帶來了太多破壞。
不同意年度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他們違反了第7.17條文,其中提到,在會員大會中通過的決議,每個會員都應遵守。
他們稱同意轉讓該建築物的會員為“福建罪人”,這種背叛行為導致會員之間的不尊重和不和諧。
5.陳明山已經向土地局申請涷結會館地產,導致所述的建築轉讓銷售變得非常難以進行。該意圖是惡意和破壞性的,他違反了第21.1(b)條文,妨礙會館發展。
6.前任總務杜成奇和前任會長陳廷訓聘請律師,要求會館舉行另一次年度會員大會,其實意圖是為了接管會館的領導層。
為了蒙羞會館和現任理事會,該13名前任理事反覆向媒體、社交媒體和公眾宣佈扭曲的事實和新聞,誤導會員和公眾,並以挽救會館為由阻撓轉讓建築物,實際上另有意圖,13人中有4人曾經代表會館和慈濟協商轉讓價格。